她的自畫像
程志森
刊於《新少年雙月刊》第十五期
「但願此行是幸,而且永遠不再回來。」她這樣寫。這則是她最後的一則日記。 三歲那年,正值墨西哥革命的開端,街上槍聲四起,子彈在她家門前橫飛。出身於墨西哥城的她,早已見盡塵世的動盪。面對生命的顛簸,尚能抵抗。六歲那年,小兒麻痺症曲折了她的左腳,成了跛子。儘管從此常穿上長裙,掩蓋自己的缺陷,她的生命力依舊頑強,努力學習,愛上繪畫,特別是人像。那時候,她畫的自畫像,還很正常。
十八歲的秋天,她從此不再一樣,因為她坐上的一輛巴士,把她送到一場車禍之中。車禍把她的脊椎折成三段,碎掉她的頸椎,同時壓碎她的左腳,折斷她的右腿;而且她自此無法生育,因為一根金屬扶手刺穿了腹部,然後穿透了陰部。儘管如此,她的生命力依舊頑強,畢竟大家以為她無法活過來,她卻一直生存下去。可是,她的繪畫出現變化。她開始不停以自己為題材,畫成一幅又一幅令人傷痛的自畫像。
肉體的傷害,蠶食了她的心靈,她用一年多時間讓自己恢復過來,能夠走路,能夠像常人一樣生活,卻沒法擺脫車禍的陰霾。她殘忍地讓自己的悲劇,再三在畫布上重演。對於無法生育,她一直未能釋懷,她揶揄自己,說車禍讓她失去了童貞,在《亨利‧福特醫院或漂浮的床》(Henry Ford Hospital (The Flying Bed), 1932) 中,她讓自己躺在沾了血的病床上,落淚的她無法把握身邊的事物—一朵凋零的花,一副盤骨,一副子宮,一個嬰兒。她確實在車禍之中活下來,心靈卻和身體一樣,承受了一種不能治癒的創傷。
愛情,曾經是她生活的曙光。她用畫作換來當時在墨西哥甚具名望的壁畫家迪亞哥·利弗拉(Diego Rivera)的心,在二十二歲那年,她和迪亞哥結為夫婦。她深愛自己的丈夫,也許她期盼這份愛,能讓她把目光從傷痕累累的自己移開。然而她的丈夫最終沒有回報她的愛,甚至和她的妹妹發生關係,然後在無法忍受丈夫不忠的情況下,她決定與丈夫離婚,心靈再度嚴重受創,那種創傷就像《記憶·心》(Memory (The Heart),1937)中,胸膛被箭刺穿,淌血的心掉到地上一樣,還有《兩個芙烈達》(The Two Fridas,1939)的她,胸膛打開,又是一顆受傷了的心。
愛情失落的她,彷彿已無法享受生存的樂趣,但她的生命力依舊頑強,仍舊生存下去,只是一直沉溺在畫布上,重三審視自己的創傷。在畫布上,她讓自己流血,肢解了自己,甚至像一頭被獵殺的公鹿,被很多的箭射殺一樣(《受傷的鹿》(The Wounded Deer),1946)。儘管如此,在畫布裡的她如何受傷,眼睛從不閉上,像她生命力依舊頑強。畫裡的她,總是凝視觀畫者,或,凝視畫家,她自己。
也許,她的生命力並不頑強;也許在車禍以後,她的心早就死掉,只是愛情讓她回光反照,沒想到那又是另一場車禍。車禍破壞了她的身體;迪亞哥毀滅了她的情感。身心俱殘的她,一直用繪畫再三面對自己飽受傷痛的生命,為了甚麼?
她否認自己是一位超現實主義者,說:「我從不畫夢幻的東西,我畫的是屬於我的事實。」事實是直到四十七歲生日後的一個星期,死於肺栓塞的一刻,她經歷了一次嚴重車禍,一次愛情創傷,身體接受過三十五次手術,心靈承受無法估計的傷害,以及肉體和精神方面都有極大痛苦的一生。她是一位來自墨西哥的畫家,她的名字是芙烈達·卡蘿(Frida Kahlo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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